强制执行

债务人赠与房屋逃债,恶意抵押能否撤销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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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债务人无偿赠与房屋逃避债务的行为可依法撤销,赠与撤销后自始无效,受赠人无权处分房屋设立的抵押。若抵押权人存在恶意,不构成善意取得,抵押行为无效,债权人可追回房屋作为偿债财产。

债务人向相对人转让房屋逃避债务,相对人再次恶意设立抵押权,若抵押权人恶意,转让行为被撤销后,抵押不发生效力

  ——某有限合伙与周某、吴某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某有限合伙向周某等人发送《赎回通知》,要求其支付投资赎回款1578万元。

  2021年8月,某有限合伙申请仲裁,周某遂于同年9月将名下房屋无偿赠与未成年女儿周某某并办理过户登记;同年12月,周某某将房屋抵押给吴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22年7月,仲裁裁决周某需支付投资赎回款1578万元,但执行中仅划拨少量款项,周某无其他足额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案执行。某有限合伙遂起诉要求撤销周某的赠与行为,确认吴某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生效裁判】

  法院认为,周某在仲裁过程中将房屋赠与周某某,已影响债权实现,且周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周某作为周某某的监护人与自己签订《赠与协议》,属于无偿转让财产,故应撤销《赠与协议》。《赠与协议》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周某某自始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周某某将房屋抵押给吴某,属于无权处分。对于该抵押权的设立,应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审查吴某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因周某与吴某无法提供双方《借款协议》原件,且周某对赠与背景与抵押设立的陈述存在矛盾,结合周某的赠与情况、

  周某和吴某熟识以及抵押权设立与两笔债权的时间间隔等因素,应认定吴某取得抵押权并非善意。因此,吴某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周某与周某某签订的《赠与协议》;吴某就该房屋及折价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典型意义】

  债务人向相对人赠与财产后,相对人又将该财产设立抵押的,应依据善意取得制度确定抵押权人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赠与行为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相对人自始未取得财产权利,其后续抵押构成无权处分。此时,应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审查抵押权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若抵押权人对影响债权实现的事实知道或应当知道,则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抵押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人民法院可在撤销赠与行为的同时,确认后续抵押不发生物权效力,抵押权人不享有抵押权,使财产回转至债务人名下,作为其责任财产清偿债权人。本案通过债权人撤销权与无权处分规则的衔接,有效保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来源于2026年7月21日发布的北京三中院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典型案例)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司法实践中,债务人通过近亲属无偿过户房产、再设立虚假抵押的方式逃废债十分常见。这类规避债务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债权人可通过撤销权诉讼维权。判断抵押效力的核心在于抵押权人是否善意,只要能证明其知晓逃债事实、无真实借贷关系,即可否定抵押效力。债权人发现债务人转移财产后,需及时固定证据、启动诉讼程序,杜绝财产被恶意处置,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债权顺利受偿。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固定债务证据

整理借条、仲裁文书、生效裁判、执行终结裁定等材料,证明自身享有合法到期债权,且债务人无足额财产清偿债务。

收集逃债证据

调取房屋赠与协议、过户登记记录,核实赠与时间处于债务处理阶段,证明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属于恶意逃债行为。

搜集抵押恶意证据

查找抵押登记时间、借贷凭证,核查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关系,收集双方无真实借款、刻意设立抵押规避偿债的相关证据。

整理完整证据清单

将债务凭证、财产转移记录、抵押违规证据、沟通记录分类整理,形成完整证据链,标注证据证明目的。

提起司法诉讼

向管辖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债务人赠与行为,同时主张确认涉案抵押无效,要求房屋财产回转用于清偿债务。

跟进执行回款

胜诉后及时申请强制执行,依托回转的债务人房产,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自身债权。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债务人赠与房屋逃债能否撤销?

答:债务人在债务存续期间无偿赠与房产、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撤销该财产赠与行为,该赠与行为自始丧失法律效力。

问题2:受赠房屋设立的抵押是否有效?

答:赠与行为被撤销后,受赠人自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其设立抵押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抵押效力需结合抵押权人是否善意判定。

问题3:如何判定抵押权人属于恶意?

答:可通过无真实借款凭证、知晓债务人逃债事实、与债务人熟识、抵押设立时间刻意规避债务等情形,综合认定抵押权人不构成善意。

问题4:恶意抵押权能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答:抵押权人被认定为非善意的,不满足物权善意取得条件,抵押行为不产生物权效力,无法就房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问题5:债权人撤销赠与后财产如何处置?

答:赠与行为撤销后,房屋产权回转至债务人名下,归入债务人责任财产范围,可用于清偿债权人的合法到期债权。

问题6:债权人遭遇恶意逃债该怎么维权?

答:债权人可起诉申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同时举证证明抵押权人存在恶意,请求法院确认抵押无效,追回财产用于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