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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航空董事兰世立逃税罪获刑4年
时间:2010-04-12 00:28:00 访问量:
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兰世立9日因犯逃避追缴欠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第一财经日前获悉,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兰世立9日因犯逃避追缴欠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根据武汉市检察机关的公诉,2006年5月至2009年2月,由黄陂区地税局天河税务所裁定,东星航空共欠缴税款为3846.9万元。
而东星航空董事兰世立为逃避追缴欠税,采取隐匿、转移经营收入等方式,指使手下相关人员共将5亿余元的营业收入予以转移、隐匿,造成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所欠缴的税款共计人民币5060万元。
兰世立1960年2月13日出生,硕士研究生,新加坡国籍。2005年,其创立了东星航空,注册资本不过3.06亿元。当时,其通过“旅游加航空”的商业模式,在运营不到半年的时间实现航空业盈利630万元,此外,东星集团的电信增值业务每年的外包收入高达2亿元。
然而,由于过于多元化,以及投身房地产等出师不利,让兰世立和东星航空逐渐走向衰落,包括拖欠机场、航油等诸多费用,以及出现逃避追缴欠税等现象。 作者:冯青
本文标签:
东星航空
董事
兰世立
逃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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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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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曾担任深圳市某区政府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在建筑工务、政府采购等政府系统工作多年,十分熟悉政府办事程序规则,较为擅长互联网+平台(含区块链、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结算、房屋买卖、征收拆迁、物业管理等)、知识产权、采购招标等领域法律实务,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各类富有针对性的法律风险防控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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