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融资

首页 > 借贷融资

两个故事告诉你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的区别

时间:2018-06-11 20:02:30   访问量:

融资租赁or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这两个概念大家经常分不清楚,今天我们就通过两个案例来了解下它们的区别吧!

案例

融资租赁直租模式

老王在厦门工作3年多,升职加薪后想购入一辆汽车作为日常代步,他看中了1台价值20万的丰田车,但考虑到资金成本问题,老王再三权衡后,选择了融资租赁方式购入汽车,缓解了他想买车和资金有限之间的矛盾。因为车辆所有权是归融资租赁公司所有,所以提供的融资范围含裸车价、购置税、上牌费、保险费等,根据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合同,他支付了5万元作为首付,每月根据合同支付相应的租金即可获得车辆的使用权,待租赁期结束后,可根据合同约定将车辆的所有权从融资租赁公司转移给老王。通过这个方式,降低了老王的还款压力,让他轻松变为有车一族。

【税法规定】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案例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模式

小张去年开始自己创业做一些小生意,经过一年的运营后公司经营情况还不错,但是最近需要购置大批货物,急需流转资金。于是小张打算出售2016年自己全资购买的1辆奥迪A8,不过考虑到日常出行和拜访客户,又让他陷入了两难境界。于是,在他了解了车辆抵押和融资租赁模式的区别后,果断决定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将车辆专卖给融资租赁公司。扣除车辆定金后,小张获得了全部剩余车款,再根据合同分期支付相应的租金给融资租赁公司,即可继续获得车辆的使用权,租赁期届满后可根据合同约定再将汽车所有权转移给小张。

【税法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划重点

营改增后纳税人需要重点政策新变化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将融资租赁服务(直租)与融资性售后回租(回租)分置在不同税目下,对于从事有形动产租赁的纳税人来说,业务是直租还是回租,其税率、差额扣除和抵扣范围的政策都不一样。

(1)从税率上看,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直租)仍属于租赁服务范围,适用17%税率,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回租)属于金融服务项下的贷款服务,适用6%税率。

(2)从差额征收政策上看,有形动产售后回租和有形动产直租的扣除范围不一样:

①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②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2. 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计算当期销售额时可以扣除的价款本金,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期应当收取的本金。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为当期实际收取的本金。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来源:厦门国税直属局 孙瑾雯

关于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深圳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邓杰律师
深圳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曾担任深圳市某区政府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在建筑工务、政府采购等政府系统工作多年,十分熟悉政府办事程序规则,较为擅长互联网+平台(含区块链、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结算、房屋买卖、征收拆迁、物业管理等)、知识产权、采购招标等领域法律实务,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各类富有针对性的法律风险防控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各类合法权益。

专业

深耕厚植精研多年

尽责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务实

扎实维护合法权益

中国企业法务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2021 qiye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由法脉网专业提供
本站地图

扫一扫,存名片

律师名片

QQ扫一扫

QQ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