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法务

首页 > 股东法务

公司注销后债务消灭?股东要不要承担责任?

时间:2024-11-22 07:30:16   访问量:
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只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相关营业证照等即可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实施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可以减少登记手续、简化登记材料,优化登记程序,让真正有退出需求、债权关系清晰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但若发现公司注销前,存在未清偿债务,原股东是否应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又该如何维权?
  前言
  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只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相关营业证照等即可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实施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可以减少登记手续、简化登记材料,优化登记程序,让真正有退出需求、债权关系清晰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但若发现公司注销前,存在未清偿债务,原股东是否应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又该如何维权?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A公司与章某签订《窗帘定作合同》一份,对单价、数量等定作事宜进行约定。章某按照约定完成定作事项后,经双方结算A公司共需支付费用27000元。但A公司仅在签订合同时支付8100元,尚欠18900元费用未按照约定在窗帘全部安装完毕后五日内支付。
  林某、陈某系A公司股东。2023年3月21日,二人共同出具《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目前,A公司已通过简易程序完成注销登记。
  多次索要款项未果后,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股东林某、陈某对A公司注销前尚欠章某的定作费用18900元承担清偿责任,并要求林某、陈某共同承担诉讼费。
  法院判决
  林某、陈某明知A公司尚欠章某债务未进行清偿的情形下,仍申请简易注销,并承诺该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其该承诺不实,故应当对A公司尚欠章某的定作费用18900元承担连带责任。
  简易注销登记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提供了便捷的退出机制,但存在部分公司股东承诺不实,利用该程序逃避债务。作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进行简易注销,须注意两点:第一,若公司仍有债务未结清,股东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先清算后注销的手续,确保公司依法依规退出市场。第二,简易注销不是逃避债务的途径,公司注销时仍有未偿还的债务,股东也需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
  公司在存续期间未产生债务,或者已清偿全部债务的,经全体股东承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
  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二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可以在二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股东对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承诺不实的,应当对注销登记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供稿:王小清   来源:永春法院
  原标题:《以案释法|公司注销后债务就消灭了吗?股东要不要承担责任?》
关于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深圳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邓杰律师
深圳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曾担任深圳市某区政府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在建筑工务、政府采购等政府系统工作多年,十分熟悉政府办事程序规则,较为擅长互联网+平台(含区块链、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结算、房屋买卖、征收拆迁、物业管理等)、知识产权、采购招标等领域法律实务,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各类富有针对性的法律风险防控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各类合法权益。

专业

深耕厚植精研多年

尽责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务实

扎实维护合法权益

中国企业法务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2021 qiye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由法脉网专业提供
本站地图

扫一扫,存名片

律师名片

QQ扫一扫

QQ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