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股东成立公司,案涉债务纠纷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因公司设立时未向工商登记部门提交分割财产证明,故二股东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自己的公...
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的,构成人格混同。诉讼中,原告主张被告公司存在人格混同的,应提供初步...
在诉讼程序中,因生效法律文书尚未作出,权利义务尚不确定,执行人员不能依职权给被保全人先行确定偿债义务,也不能超越保全裁定确定的金额扩大保全财产的范围。
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证据而申请法院给予调取,而法院因未予准许该项申请而未给予调取的,在实质上违反了法定程序,属于审理程序明显不当。
2020年4月22日,广东省髙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印发《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要求统一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
本案中,赋予某A公司对一些事项,包括股权转让的一票否决权,系某A公司认购新增资本的重要条件,这种限制是各方出于各自利益需求协商的结果,符合当时股东的...
原告向被告账户汇入款项,转款记录中备注“投资”字样,原告主张该汇款系投资款的,应提供证据证实其与被告存在关于项目投资开发的风险承担、运营管理等方面...
深耕厚植精研多年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扎实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