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裁判案例 首页 > 专题 > 深圳电子商务律师实务专题 > 电子商务裁判案例 > 以标错价格为由未发货存在过错,网购平台应当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京东公司以标错价格为由未发货,致使涉案合同未成立,京东公司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损失。 食品标签存有瑕疵,要求退一赔十被驳 标签瑕疵食品与不安全食品并非同一概念,原告现未举证证明涉案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其现主张被告某B公司“退一赔十”,依据尚不充分,本院难以...
食品标签存有瑕疵,要求退一赔十被驳 标签瑕疵食品与不安全食品并非同一概念,原告现未举证证明涉案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其现主张被告某B公司“退一赔十”,依据尚不充分,本院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