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15号
《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条例》已经2025年7月31日国务院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5年8月23日
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便利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执行职务,维护中国籍雇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是指外国驻中国的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
本条例所称中国籍雇员,是指在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从事辅助性、服务性等工作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 中国政府依法为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雇用中国籍雇员提供便利。
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应当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保障中国籍雇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雇用中国籍雇员实行归口管理。
外交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的中国籍雇员管理工作。
外交部委托的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外事服务主管单位)分别负责外国驻中国的外交代表机构中国籍雇员和本行政区域内外国驻中国的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中国籍雇员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通过外交部建立的中国籍雇员人力资源平台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根据需要选择拟雇用的中国籍雇员。
第六条 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与所在地外事服务主管单位指定的外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中国籍雇员权益保障、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外事服务费用等;外事服务机构与中国籍雇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在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从事的辅助性、服务性等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
外事服务主管单位和外事服务机构应当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第七条 外事服务机构与中国籍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外事服务主管单位向中国籍雇员发放中国籍雇员证,作为其工作证件。
中国籍雇员证式样由外交部统一规定。
第八条 中国籍雇员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不得以外交代表、领事官员身份开展活动。
第九条 与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服务协议有关的争议,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的方式解决;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争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除本条例规定的机构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向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提供中国籍雇员雇用服务。非经本条例规定的程序,中国公民不得私自受雇于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外事服务主管单位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 外交部依照本条例制定中国籍雇员管理的具体办法。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司法部 外交部负责人就《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2025年8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15号国务院令,公布《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司法部、外交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
答:外交外事服务是中国履行东道国义务的重要保障,也是展示中国外交风貌的重要窗口。近年来,随着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全面推进,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持续增多,在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从事辅助性、服务性等工作的中国籍雇员数量也不断增长。为提高中国籍雇员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便利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执行职务,更好维护中国籍雇员合法权益,有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并结合新形势完善相关制度。
问:条例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国法律和缔结的国际条约并遵循外交工作惯例,明确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的基本制度。条例共12条,主要规定了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总体要求和有关方面的工作职责,对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雇用中国籍雇员、维护中国籍雇员合法权益等作出规定。
问: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主要包括哪些机构?中国籍雇员的范围是什么?
答: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主要是指外国驻中国的外交代表机构和外国驻中国的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主要是指在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从事辅助性、服务性等工作的中国公民。
问:有关部门在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方面有哪些职责?
答:条例规定,外交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的中国籍雇员管理工作,外交部委托的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外事服务主管单位)分别负责外国驻中国的外交代表机构中国籍雇员和本行政区域内外国驻中国的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此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中国籍雇员管理相关工作。
问:为便利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雇用中国籍雇员,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答:条例规定,中国政府依法为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雇用中国籍雇员提供便利。同时,从以下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一是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通过外交部建立的中国籍雇员人力资源平台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根据需要选择拟雇用的中国籍雇员。二是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与所在地外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该外事服务机构与中国籍雇员签订劳动合同。三是外事服务主管单位向中国籍雇员发放中国籍雇员证。此外,条例规定,外事服务主管单位和外事服务机构应当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问:在维护中国籍雇员合法权益方面,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答:条例规定,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应当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保障中国籍雇员的合法权益。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与外事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应当有中国籍雇员权益保障的内容。外事服务机构与中国籍雇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要明确中国籍雇员从事的辅助性、服务性等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争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问:中国籍雇员在履职时应当遵守什么要求?
答:条例规定,中国籍雇员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由于中国籍雇员不是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群体,条例规定中国籍雇员不得以外交代表、领事官员身份开展活动。
问:为确保条例实施,下一步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外交部将会同有关方面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依照条例制定具体办法,细化中国籍雇员雇用流程、管理环节、管理规则和具体要求等。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地方外事服务主管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协调各地方、各部门统筹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条例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