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方以质量问题抗辩不付货款,法院以可另循法律途径解决驳回
虽然双方交易中存在部分订购单未盖章回转、部分送货单无人签收或签收人不明的情况,但结合其他佐证及双方以往的交易习惯,原审认定某A公司实际收到上述五次交易的货物并应支付相应货款正确。某A公司如果认为2013年4月17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可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收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