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而言,看司法实践中最高院如何判断其中的“强制性规定”
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强制性规定”的判断,要在考量该规定所保护的法益类型、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交易安全保护等因素的基础上,慎重作出认定。对违反强制性规定中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的,应当以违背公序良俗认定该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