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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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交叉用工,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因此,用人单位随意变换劳动者的工作单位,并不能达到规避经济补偿金给付义务的目的。 -
退休后不能再认定劳动关系,诉请支付经济补偿金被驳回
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本案劳动关系因原告达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故陈某诉请支付其经济补偿金,本院不予支持。二审判决金力公司支付陈某经济补偿金24495 03元不当,本院亦予以纠正。 -
员工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为由解除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院认为,上诉人在被上诉人在职期间未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直至被上诉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才与被上诉人达成协议并缴纳该费用,故被上诉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的诉求,于法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