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主张民间借贷关系,否认者主张系合伙关系无证据支撑不能成立
某甲主张其与某乙之间为民间借贷关系,并提交有银行转账凭证和于江涛、涂沿江经过公证的证人证言、公证文书、公证录像,故冯公某1的证据已经能够证明其主张,而某乙主张其与某甲之间为合伙关系,则此时的举证责任在于某乙,某乙所提交的证据不能有效证明其与某甲之间为合伙关系,一审认定某乙与某甲之间为民间借贷关系正确。
合伙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