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人格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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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而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满足哪些构成要件?
公司股东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而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当同时满足三个构成要件:(1)客观要件,即公司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2)主观要件,即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3)后果要件,即公司股东的上述滥用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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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案件办理指引(2024年5月21日)
2024年5月21日,北京二中院发布《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案件办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