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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瑞安案看“仅退款”漏洞:法律如何界定合法退款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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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瑞安李某案为网购退款行为划出清晰红线。本文从刑法理论出发,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的核心在于“主观非法占有目的”和“采取欺骗手段”。分析“利用规则漏洞”是否等同于“虚构事实”,以及司法机关对“多次小额”累积定罪的裁判逻辑,供法律从业者和消费者参考。

利用“仅退款”漏洞薅羊毛七十余次?瑞安警方:这是诈骗!

  随着网购走进千家万户

  线上退换货服务也越来越便捷

  可偏偏有人利用平台漏洞

  动起了歪心思……

  近日,瑞安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

  利用“仅退款”规则

  薅羊毛的网购诈骗案

  5月19日上午

  高楼派出所接到协查通告

  瑞安一名买家在某网店

  多次购买衣物并收货后

  发起“仅退款不退货”诉求

  涉案金额超两万元

  经过缜密侦查

  警方锁定了嫌疑人李某

  并立即前往现场

  面对上门的民警

  李某有点出乎意料

  她认为自己最多算“占小便宜”

  辩称“仅退款”都是商家同意的

  随后,民警查获多个行李袋

  里面塞满了一年四季的服饰

  有的甚至连快递包装都未拆

  均是从涉事网店购得

  民警将李某带回所里

  经过进一步调查后得知

  李某第一次在涉事网店购物时

  因为不想要刚买的衣服

  就申请了“仅退款”操作

  按照平台“仅退款”的规则

  商家如果超过24小时没有处理

  系统就会自动将货款原路退回

  由于商家已发货且未及时处理

  李某不仅收到了自动退回的钱

  也照样拿到了网购的衣服

  李某发现漏洞后心生贪念

  多次在涉事网店下单衣服

  等商家发货后又马上发起“仅退款”

  经查,李某已在涉事网店

  实施了七十余次相同操作

  目前,李某因涉嫌诈骗罪

  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广大网店经营者

  要及时核对相关订单信息

  避免被钻空子造成经济损失

  消费者要坚守诚信底线

  自觉遵守平台交易规则

  切勿心存侥幸、恶意牟利

  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消费环境

  来源:瑞安警方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问题1:仅退款纠纷什么情况下只算民事违约?

答:买家对商品质量不满但举证困难,或误操作仅退款后及时补救,或仅发生一次且金额很小,一般按民事不当得利或合同违约处理。

问题2: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在仅退款中如何体现?

答:买家收货后隐瞒已收货的事实,谎称未收到货或申请仅退款却不说明已收货,导致商家误以为货物未送达而退款,属于虚构事实。

问题3:累计多次小额仅退款能被刑事追责吗?

答:能。根据司法解释,多次实施诈骗行为,即使单次未达数额标准,但累计金额达到立案标准的,可追究刑责。瑞安案七十余次正属此类。

问题4:如果买家真的对商品不满意可以仅退款吗?

答:可以,但需与商家协商一致。若商家不同意仅退款,买家应退货退款。擅自仅退款且不退货则失去合法性。

问题5:法院有类似仅退款诈骗的判例吗?

答:有。2022年浙江某法院判决一起买家40余次仅退款不退货案,以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2023年广东也有类似判例。

问题6:刑法对利用平台漏洞的行为有什么特殊规定?

答:刑法没有专门针对平台漏洞的条款,但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涵盖一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利用漏洞不影响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