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公告不算数?最高法裁定:已知债权人必须书面通知
本案厘清了两个关键:一是“依法清算”要求对已知债权人书面通知,公告不能替代;二是股东承诺清偿责任的范围,不因其内部限定(如“仅账外债务”)而对抗外部债权人。执行程序可依明确书面承诺直接追加,无需另诉,体现效率与实体平衡。
执行异议被驳回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