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过程中行使合同解除权以对抗履行合同,因有违诚信原则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
三岔湖公司、某A在京龙公司提起本案及(2011)川民初字第3号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行使合同解除权,以对抗京龙公司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有违诚信原则,不能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
行使合同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