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通过一般快递公司邮寄催收通知,因无法确认送达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
顺丰公司并非邮局,仅是一般快递公司,涉案银行应提供邮件回执等证据证明邮件已经到债务人,但是该银行并未提交,二审判决认为其未有效催收债权,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不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诉讼时效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