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无理由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约定赔偿一个月平均工资是否合法有效?
泰兹公司与林某A预先约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的数额,与法有悖,该约定当属无效。泰兹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因林某A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泰兹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故泰兹公司向林某A主张赔偿金,缺乏依据。泰兹公司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赔偿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