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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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在一个案件中合并审理,但其效力并不及于民事案件审理的所有领域
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在一个案件中合并审理系审理大多数民事案件的一般性规则,其效力并不及于民事案件审理的所有领域。无论案外人是否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权的诉讼请求,审查实体权利的归属和性质,都是判断能否排除执行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案外人同时提出确认其权利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理,且一并作出裁判。 -
以公司为被告的违约之诉和以股东为被告的侵权之诉能否合并审理司法裁判规则
债权人在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的同时,如发现公司清偿能力明显不足,而公司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情形,往往会一并以公司股东为被告主张侵权责任。如当事人就此提出管辖权异议,则人民法院不应合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