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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集资房后遇拆迁巨款反悔,因有违公平原则最终不予支持
从陈某的角度而言,其于2008年已将涉案房屋出卖给孙某,且已获得相应价款,其利益并不会因房屋被征收而受损获得不到保护。涉案房屋在征收时的评估价格远超该房屋出卖时的价款,陈某要求获得安置补偿价款,亦有违公平原则。 -
期限利益不因复议机关的错误告知而丧失
起诉期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确定的重要法律制度。该制度一方面敦促当事人及时启动权利救济程序,体现法律不保护“睡眠的权利”;另一方面亦作出例外规定,将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自身原因耽误的时间从起诉期限中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