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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本质上是基于双方协议建立债权债务关系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纠纷采用合同机制解决,故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本质上仍为债权债务关系,实际出资人基于股权代持协议获得实际权益,是基于合同关系取得,而非基于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取得。2021-01-12 查看(14) -
上市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审查并同意,将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质押无效
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和使用,原则上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案当事人在明知未经东大会决议同意不能用于质押的情况下,仍签订质押协议,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反了有关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2020-12-31 查看(19) -
财产保全后小部分胜诉,是否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以及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财产保全侵权属于一般侵权,以过错原则为归责原则,其判断标准应当考量是否尽到了谨慎注意义务。2020-12-28 查看(25)
总监被降级安排去前台上班,因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获赔
上诉人将被上诉人的职位从信息管理中心总监降级为普通员工,将其办公地点从办公室调整到8楼楼梯大厅的前台位置,一审认定该调岗行为明显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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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财产保全律师实务专题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深圳伪造印章律师实务专题
现代社会里,印章是法人、自然人的重要信用凭证,依照相关法规,用章单位刻制单位公章必须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登记。《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管理松懈,存在多枚印章且管理混乱,导致公司陷入巨大的法律风险之中。 -
深圳电子商务律师实务专题
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也引发了一些电子商务方面的纠纷,而在对这类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不仅需要实体法还需要程序法。解决电子商务交易纠纷的机制有协商、仲裁和诉讼等,此外还有较新颖的在线争议解决方式。